
自11月1日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以来,临泉县市场监管局立即行动,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,推动电动自行车新规落实。
开展培训,压实责任。各辖区市场监管所对电动自行车经营户开展培训,解读新规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第二十五条规定,自2024年11月1日起,不符合GB 42295—2022《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》及第1号修改单要求的电动自行车、装配充电器不符合GB 42296—2022《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》及第1号修改单的电动自行车、装配锂离子蓄电池不符合GB 43854—2024《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》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、销售、进口。
聚焦重点,全面摸排。该局对全县电动自行车销售者进行全面排查,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及锂离子蓄电池、充电器等产品是否执行“新国标”,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车辆信息是否与车辆一致性证书、车辆合格证保持一致性,是否存在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、未获得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及零配件、非法改装销售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。
管宣结合,共治提升。该局通过设立咨询台,面向群众宣讲如何正确选购电动自行车,如何查看产品出厂合格证、车辆3C认证,检查车辆铭牌、结构配置与合格证等信息,提高群众的识别能力,对非法拼装改装车辆的不安全因素和危害进行了详细讲解,引导群众坚决不购买非法拼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,更不能私自拼改电动自行车,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。(代继芳 张海军)









